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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

浏览量:时间:2015-04-01

 

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教师职称
评聘工作的通知

 
各职能办处、专业部:
  根据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苏联院办〔2015〕10号)精神,为做好2015年我校高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有关政策说明
  (一)关于评审条件。执行《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〔2009〕15号)规定条件。
  (二)关于岗位数额。严格执行按岗申报、按岗评聘原则。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,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。
  鉴于我校去年新增列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,根据省联院有关规定,近三年教师职称评审数只需在学校现有中、高级教师岗位控制数内即可,不受具体岗位名称的限制。
  (三)为加快高职教师队伍建设,学校鼓励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积极申报、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评审通过后学校,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  三年之内,原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转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,外语、计算机可不作要求;中专讲师可转升副教授。
  二、关于工作要求
  (一)关于申报材料要求
个人申报材料,除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,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,凡复印件均须经学校人事部门逐件审核确认,审核人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。
  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,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、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,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、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。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、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。
 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、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,一经查实,省教育厅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,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。
  (二)关于材料审核要求
党政办要严把材料审核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、规范齐全,凡未按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,一律不得上报。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,一经发现,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  (三)关于评审推荐工作要求
各职能办处、各专业部要认真学习、积极宣传、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。学校职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校内评审程序,确保评审推荐质量。要在学校校园网公开推荐条件、申报岗位、申报人员的《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》、评审推荐结果,充分接受监督。
  三、关于评审材料报送
  (一)所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律按规定要求准备。
  (二)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填写《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》一式8份,简表内容要与评审表一致,所有栏目必须填写。
  (三)学院代码为63,材料袋上单位应填写: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。
  (四)党政办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“中国期刊网(中国知网)”上进行查询,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,须经学校审核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。
  (五)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,必须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,负责人签字盖章。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。
  四、时间要求
  请今年拟晋升、转评高校职称的教师于今天下午3:00前到党政办报名登记。
 
  附件:1. 各分院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
  2.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
  3.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     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
 2015年3月31日

  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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